ETSI EN 301 489-3 V2.1.1 是歐盟針對短程設備(SRD) 的電磁兼容性(EMC)專項標準。它規定了在 9 kHz 至 246 GHz 頻率范圍內工作的短程設備及其輔助設備的電磁兼容性要求,是歐盟無線電設備指令(RED 2014/53/EU)下CE認證的重要協調標準之一。
以下是該標準的關鍵信息:
標準全稱: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standard for radio equipment and services; Part 3: Specific conditions for Short Range Devices (SRD)
短程設備(SRD)通常指傳輸距離較短、發射功率較低的無線電設備,它們通常使用集成、專用或外部天線,采用各種調制方式,且一般不需要單獨的無線電執照。常見的SRD包括:
智能交通系統
無線遙控裝置(如玩具、車庫門遙控器)
射頻識別(RFID)設備
無線傳感器
醫療植入物通信系統
報警系統
該標準規定了SRD的發射和抗擾度要求,測試需同時參考ETSI EN 301 489-1(通用EMC要求) 和本專用標準。主要測試項目包括:
射頻電磁場抗擾度:檢驗設備在特定頻段(如80MHz至6GHz)的射頻干擾下的正常工作能力。
靜電放電抗擾度:檢驗設備對靜電放電事件的抵抗能力。
浪涌抗擾度:檢驗設備對電源線或信號線上浪涌沖擊的抵抗能力。
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檢驗設備對通過電纜導入的射頻干擾的抵抗能力。
抗擾度測試后,設備需滿足標準定義的性能判據,通常分為:
判據A:測試期間和之后,設備應按預期持續正常運行。
判據B:測試期間功能或性能可允許有暫時性的喪失或降級,但測試后能自行恢復正常,無需操作者干預。
判據C:允許功能喪失,但可通過復位、重啟等操作恢復正常。
確定產品類別:確認產品屬于短程設備(SRD),并確定其工作頻段和調制方式。
選擇認證機構:選擇具備資質的機構(如上海創京檢測)進行測試。
樣品測試:實驗室依據ETSI EN 301 489-3 V2.1.1和ETSI EN 301 489-1等標準進行測試。
標準版本有效性:ETSI EN 301 489-3 V2.1.1 (2019-03) 是一個正式生效的版本。然而,ETSI標準會更新,需密切關注歐盟官方期刊(OJEU)以確認其作為協調標準的最新狀態。
與通用部分的關系:測試必須結合ETSI EN 301 489-1(通用要求)的最新適用版本一起使用。例如,V2.1.1發布時引用的是Draft ETSI EN 301 489-1 V2.2.1 (2017-03),但后續EN 301 489-1可能有更新版本。
其他適用標準:SRD產品除需滿足EMC要求外,通常還需滿足其他相關標準,特別是無線電頻譜標準(如ETSI EN 300 328用于2.4GHz ISM頻段設備,ETSI EN 300 330用于9kHz-25MHz頻段設備等)和安規標準(如EN 62368-1)。
合規性:滿足歐盟無線電設備指令(RED)的法律法規要求,避免市場處罰或召回風險。
ETSI EN 301 489-3 V2.1.1 是歐盟對短程設備(SRD)電磁兼容性的核心標準之一。它為確保各類SRD在電磁環境中的兼容性和可靠性提供了詳細的技術規范和測試方法。制造商需密切關注其與通用部分EN 301 489-1的版本配套關系以及標準本身的更新動態,以確保產品持續符合歐盟法規要求。
建議在正式進行認證前,務必與選擇的認證機構確認當前適用的最新標準版本以及具體的測試要求。

EN 60601-1-8:2007+A2:2021醫用電氣設備第1-8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一般要求附帶標準:醫用電氣設備和醫用電氣系統報警系統的一般要求、試驗和指南
EN 60601-1-12:2015+A1:2020醫用電氣設備 第1-12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并列標準:預期在緊急醫療服務環境下使用的醫用電氣設備和醫用電氣系統的要求
EN 60601-1-11:2015+A1:2021醫用電氣設備 第1-1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通用要求-并列標準:在家庭護理環境中使用的醫用電氣設備和醫用電氣系統的要求
EN 60825-1: 2014+A11:2021激光產品的安全 第1部分:設備分類、要求